7月3日晚间,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暨亚特新材股权款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当年斥资11.8亿元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全部股权,交易对方约定2023至2026年四年扣非净利润业绩目标,其中2025年度承诺利润11529.31万元,标的当年实际完成8000.70万元,差额3528.61万元未达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在支付本期1.18亿元分期股权款时直接扣减对应补偿款,实际划转8271.39万元,本次付款落地意味着交易方2025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目前公司累计支付九成股权转让款合计10.08亿元,后续将持续加强标的公司全维度整合,深挖产业协同,力争完成剩余年度业绩目标
公告披露,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真爱集团有限公司、诸暨众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期中、郑其明、刘元庆、刘忠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18,000万元的价格现金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100%股权。
元股证券:ygzq.hk持牌股票配资平台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亚特新材原股东曾作出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指目标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859.72万元、10,873.56万元、11,529.31万元及12,017.63万元。
此前,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特新材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具的《关于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对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亚特新材2025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8,000.70万元,与利润承诺数差异3,528.61万元,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亚特新材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后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10%的股权转让款,即11,800万元。因亚特新材未能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扣减本期应补偿金额3,528.61万元(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现净利润数)后,支付当期剩余股权转让款项8,271.39万元。
近日,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将扣减本期应补偿金额后的当期剩余股权转让款项8,271.39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方。至此,业绩承诺方已完成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协议安排支付了90%的股价转让款,合计100,832.42万元,其余股份转让款项将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

公告表示,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亚特新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从业务布局、资产运营、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多维度深化对亚特新材的整合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持续提升整体经营质量与经营业绩。
业绩方面股票配资开户入口,华鼎股份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39亿元,同比下降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0.70万元,同比下降90.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0.25万元,同比下降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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